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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府空氣污染防制業務「112年度雲林縣共享電動機車推廣計畫」委託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23/10/4
發文日期:2023/10/2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123611624號
主旨:公告本府空氣污染防制業務「112年度雲林縣共享電動機車推廣計畫」委託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委託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項目:
(一)共享電動機車進駐服務。
(二)營運暨維護雲林縣共享電動機車系統。
(三)維持共享電動機車良善可供民眾租賃。
附件: